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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人在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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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苟的性命堪忧啊。

    所以说,人生在世,最不能做的就是狗。

    四条腿的狗,能在玉林狗肉节的屠刀下逃出生天的,据说最后却大都都……还是不用说得那么仔细吧,读者大大们如果有兴趣,就自己上网查查新闻吧。小笔不爱杀狗,但也不是爱狗人士。小笔曾有两次被狗咬的经历,一朝被狗咬,十年怕汪汪,因为打疫苗的痛苦,不是三言两语能说清楚的,因此小笔很难对汪星人心怀爱意,当然小笔也不会讨厌它们,甚至动刀子欲杀之而后快,我们之间,是井水不犯河水的关系,它走它的狗道,我过我的人桥。

    不过上天只给我们一张嘴,寓意就是让我们少说话,所以关于这个话题就到此为止,我可不想激怒那些爱心澎湃的爱汪人士。

    而两条腿的狗,更是不能做了,小笔我细读历史,夜观天象,发现走狗的下场,比玉林狗肉节那些死于屠夫刀下的草狗还要悲催。

    大苟就是长孙望豢养的一条帮凶走狗,他知道长孙望太多的秘密,为了保存自己,长孙望不会对自己豢养的狗心慈手软,可惜大苟到现在还不知道主子已经对他动了杀心,仍然屁颠屁颠地紧随其后,为他干一些见不得光的事。

    “大苟,马义又回到滨海了。”长孙望阴沉着脸,打电话给大苟,大苟急忙问他:“老板,你说,要怎么处理他?活埋?沉江?碎尸?浇水泥?……只要你发话,我保证干得漂漂亮亮。”

    “放屁,如果你真有那么牛,上次就不会让他轻松逃掉。”长孙望心情不好,没兴趣听大苟装b,大苟老脸一红,老板说的是实话,上一次他确实将事情搞砸了,可是话又说来,上次马义能逃,完全是因为自己轻信了滨海三剑客的实力,后来他才了解清楚,他们只是网游里的“三剑客”,现实中,他们只是“三贱客”,一字之差,且还是音同字不同,可是老话说,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一个小小的失误,让他的刺杀行动以失败告终。

    他是讲究职业道德的人,既然接下了老板的活,他绝对是不成功不放手,不然,他没办法原谅自己,也没有脸在滨海地面上混。

    “老板,上次是我轻信了别人,这次我一定亲自挑选人手,保证做了马义,解决你心腹大患。”大苟拍胸脯保证。这是大苟的招牌动作,似乎不拍胸膛,别人不知道自己的能力与忠诚。

    长孙望昂头望天,思考了半天,在他原有的计划里,他是想把大苟约出来,找机会除掉他,先掐断老头子追查的线索,现在想来,老头子可能没有那么快就怀疑到自己头上,然后继续追查到大苟,在这期间,大苟还是有用处的,过早杀了他,显然有点可惜。

    而且他也知道,要豢养一个忠诚可信的走狗不容易,大苟已经跟随他多年,这些年他的表现基本是是你办事我放心那种,只是在对付马义这件事情上出现了差错。

    行吧,再给他一次机会,如果他能杀了马义,事情也许就还会有变数,老头子是聪明人,他的证人死了,他也许不会再追查下去,自己仍然是安全滴。况且在下一任家主没有正式上位之前,他还是有机会问鼎家主之位滴,大苟则是他的一支奇兵,他想效法大清帝国的雍正皇帝,既然庙堂之上自己力量薄弱,不如就借助江湖力量助自己上位。

    于是长孙望立即修改自己的计划,决定先不杀大苟,而是放他出来继续咬人,他成功与否,就是决定他生死的筹码。

    “大苟,你听好了,我们现在是绑在一根麻绳上的蚂蚱了,如果你没能杀死马义,我们都得死,我可听说过,他的报复心是很强的,步仁是三金帮东方鑫手下的一个香主,他都敢杀,何况你我,特别是你,他杀死你,肯定没有一点压力。”

    大苟擦一下脑门的汗,长孙望的话,让他蓦然想起步仁的死。他也是地下世界的人,步仁死亡细节,他比长孙望还清楚。因为他一直想着拍老板马屁,向他表达忠心,才意外忘记了马义并不是软柿子的事实。

    能在两个保镖眼皮底下,杀掉一个本身也有一身功夫的香主的人,可能是软柿子么?

    还有滨海三剑客,就算他们的名号是吹牛逼吹出来的,可是三打一,也不至于那么不堪一击,他们身上毫如损伤,人却成了傻子,其中就透着诡异和恐怖,如果这真是马义这鸟人干的,他的恐怖程度,对于自己而言,远胜于is的巴格达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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