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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那天遇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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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见到他,金橙知道,自己的心魂乱了。

    这个夏天来得有点矜持,老见不着晴天。

    可金橙内心的温度却很高了,自从那天遇了他。

    如果出差地点不是在自己曾经就读过的大学,如果当初的老师、现在的学院领导不会出于热忱而请大家吃饭,如果当时他因为有事没来赴宴,也许,她还是她,金橙,她是成熟的,宁静的,矜持的,象一湖深水,波澜不惊。当然,如果那个男人不过是个凡夫俗子,那么他的名字,在她心里,也永远只是个符号而已,这一切,也就很容易如轻烟走过。

    那是出差的第八天,公事告馨,何教授,她大学时代就读的那个专业的授课者、现任领导,以个人名义请这次从全省各地出差来这所大学办事的系友们吃一顿饭。赴宴的,有三个来自地方,有三个是现在的系领导,其中付妍是她的同学,毕业留校;有两个是现在这个大学行政机构的领导,并且相互乃同班同学,都留了校;而其中,就有那个让她动了心弦的男人,带着夫人。

    何院长逐个向大家介绍在场人士,说,这个就是萧君健,现任学校武装保卫处的处长。金橙的心,突然一惊,这就是他?十四年前,在她毕业前夕,听过这名字,那时他已成为这所大学后勤处的官员了。后来她又从同事张燕——萧君健的同班同学那里听过这个名字,知道他和妻子是大学同班。

    她不知道,当初为何就记住了这个名字,至少十四年了,一直未忘,哪怕此前他在她心里,仅仅是个符号。

    他大她三个年级,响当当的人物,是她进校时的系学生会主席。在校艺术节上的一曲劲舞曾赢得第二名,为系上争得荣誉。后面这些信息,乃是那天才得知的。

    金橙对他说:“早就听说过你的名字,知道你很能干!”

    坐在她旁边的付妍打趣他:“偶像哦,你是人家的偶像哈!”

    他看着她,眼如深水。

    何教授接着介绍金橙与他:“这是金橙,荻山中学的。也就是你的本家萧志浩去的那个劳改农场所在县,张燕的家乡。”张燕是萧志浩的同窗女友,现在的妻子,即金橙的同事。

    “金橙?我怎么没听说过这个名字呢?”他的眼神透出略微的惊奇。

    “你肯定不知道我!我们是小百姓。”

    “金橙是老老实实读书的人。”付妍道。

    “萧志浩他们的农场都转到成都来了,他是农场的第二号领导了。”金橙说道。之后话题就移到他们那个年级去了,忆往昔峥嵘岁月,大家都感言,那个年级真是人才辈出。在场的领导也都很赞赏。

    她坐在他对面稍斜处。她们互相可以轻易地扫尽对方的一举一动。自从知道那个名字居然就是他面前这个活生生的男人,金橙发觉自己变得有些不自在起来。

    但她尽量装出不经意的、很自然的神态,以抵挡那双神奇的、微妙的眼睛。

    她也偶尔拿眼睛在他身上偷偷的扫瞄。他有点帅,眉宇和五官酷似歌星齐秦,但脸庞没齐秦宽大,这是他给她的第一感觉。他穿一件红、黑、白三色相间的细纹横条t恤衫,进门时金橙注意到他穿的是白裤子,腰间系着条黑皮带。他身材不胖不瘦。太阳色的皮肤,眼神灵转,目光犀利,富有穿透力,整个看上去很精明、干净。餐桌上的摆谈,让金橙感觉这个人不仅精力充沛,而且很机敏能言,思维快捷,做事干练,说起话来,果断而富有操控力。

    有力度、有亮度的一个男人。的确名不虚传!她意识到。

    她也明白,自己悄悄的爱上了他。

    这个突然的感觉,让她惧怕起来,担心不经意间暴露了心底的秘密,让旁人给看出来。特别是他旁边的那个女人,她那么安分,温从,朴素,一直言语不多,微笑附和着众人的话题。

    她怕遭遇对面他投射过来的眼光,因为她知道自己的眼里藏着天大的秘密。所以她尽量不去看他,即使不得不看,也是转瞬即过,快速游移。别人说话的时候,她装着很专注地倾听。他说话的时候,她表现得很随意很自然,同时,小心夹菜,埋头拨弄碗里的饭。

    席间免不了推杯换盏,觥筹交错,在轮到向他敬酒时,金橙自然有些微的紧张。她先在心里酝酿好语言,既要合理、自然,又要显得有别于人,不落俗套。

    “来,师兄,我敬你。从前只是听过你的大名,今天终于见到心中的偶像,真是人生的大幸”他静看着她,抿嘴,笑而无声,没有马上回应。局促之下,金橙马上接着说:“刚才他们说,你是我的偶像,那我就该是你的粉丝啦。”众笑。

    “象是在背台词。”他开口了,就这么一句,看着他,浮出浅笑。她赶紧低头喝酒,他也呷了一口,坐下。

    心头稍微缓了一下。稍停片刻,金橙起来敬他的夫人——她称她“师姐”一个四十上下,身段不再轻巧的女人,她看起来很普通,气质相貌谈吐各方面都平淡无奇。金橙一直在心底嘀咕:以他那么秀外慧中的男人,当初咋就看上这个其貌不杨的女子?

    一个非常幸运的女人!她只能从心里艳羡她。

    这世界就这样,男人,女人,有多少人在茫茫人海里擦肩而过,无缘无分,或者有缘无分。

    只能怨自己没福分,好男人都被别的女子拿走了。她这样安慰自己的心。生命中,有很多人,真的只能是过客啊!

    要是他旁边没有这样一个女人,她会感觉轻松些。至少,她可以在眉眼里悄悄而谨慎地给他传递一丝暧昧的信息。她想,他那么聪明的男人,一定不会不懂她眼里微妙的情愫。你看他讲述侦破一系列悬案时,那么机敏、干练、精灵,使她不得不在心里滋生出“精英”这个词来。

    然而今天她无疑有些淡淡的失望。他的妻子坐在他旁边,稳稳重重,安分守纪,这样的女人跟自己差不多,是不应该无辜受到伤害的那类。

    她心里五味杂陈,但不能泄露蛛丝马迹。她也跟大家参合着讲社会闲杂,讲自己身边的事,尽管词句略显不畅,声音似乎也有轻微的急促、紧张、发颤,但她总体感觉自己还可以,不说端庄、娴雅,体码明显感觉自己的眼波,是明净无暇的。

    只有她自己知道,心深处,牢系着一只不守本分的小兔子。

    整个宴席上,她并没有听清楚别人在讲着什么故事。因为她的心并没有真正轻松自由。

    宴席结束。金橙还幻想着大家能彼此留个电话号码,但谁都没有提及,她不好意思说出来,她知道,带着夫人的他,肯定更不会提议。所以道别时,也只是相互之间礼节性地邀约以后有机会再见。

    金橙是暗自伤心的。

    曲终人快散了,她好想多看他一眼,于是借着跟师姐说话而观察他:“师兄师姐,以后有机会去我们县,一定联系我哦。”随机报上自己的电话号码与他夫人。她看见她把它记在手机里,但她知道,那肯定仅仅是礼貌之举。

    他在旁边说;“我还想啥时候去萧志浩的农场看看哩。”

    “萧志浩他们已经迁到成都来了”她说。

    “他走了,农场还在啊。”他说。

    是呀,至今那里都还有部分人口不再迁出。这个,她是知道的。怎么就没顺着他的意思说下去呢?昏!

    回想当时这段对话,后来的她,一直在心里骂自己蠢笨。无比悔恨。

    他太灵了!她想。

    众散,她瞟见他低头坐进停在路旁的漆黑裎亮的高级小轿车驾驶座上,他的夫人随及上车。她不敢多看,若无其事地扭头而去,跟另外两个师兄一起回到统一的出差住所。

    夜晚,她躺在床上,不再跟往常一样同同室们高谈阔论,讲些婆婆妈妈家长里短的事,万千思绪象潮水一样狂拍着心扉。最匪夷所思的是,十四年过去,自己为什么还会认识他?当初偶然听进心里的一个名字,竟然在多年以后还是变成了有血有肉的人伫立面前?

    世界真是太小了,很奇妙。

    她想,爱上他,有点莫名其妙又有点理所当然。前者是因为这种感情根本就不会有什么结果,纯属精神恋爱!后者,是缘自自己的婚姻黯淡无光。想想,自己在人堆里一站,也不是那种毫不起眼的女子,论诗作文,口吐珠玉,并不逊色;偏偏,命运注定,嫁了个无德无才无志无趣的人。多年死寂的婚姻生活,已经泯灭了自己原本浪漫的天性和理想主义的风格。家里那个榆木疙瘩,已经把自己变成了一沟绝望的死水,纵然有千般风情万种内涵,于他,也只是一派钝然不惊。

    三十多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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