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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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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距离下工还有一段时间,常昱之前去打猎消耗了不少体力,还这个走了还长一段路,常喜乐想了想,就将一条鹿腿割下来草草处理了一番,便在火上烤了起来。

    “槐子,你再生一堆火,咱们烤羊腿吃。”

    常喜乐见杨子眼睛盯着鹿腿都快发光了,想着一会一群汉子过来吃东西,只怕也顾不上孩子们,倒不如现在烤个羊腿填填肚子。螺蛳什么的以后有的是机会吃,而新鲜的野山羊却不是了,可是很难得的。

    槐子有些犹豫,“这……”

    常喜乐笑道:“小叔的话你还不听了?你小小叔给你们的,赶紧拿着吃吧,省得他又不高兴了,剩下的带回去给其他人就是。你以为你们胃口有多大,还想把整只羊吃完不成?”

    槐子听这话也就不再犹豫,从早上到现在,肚子还真有些饿了,可又不好打锅里的主意。

    这是桃源村的习惯,请客的东西主人家是不能提前动的,哪怕分出来先吃也是对客人的不尊重。除非是一大帮子吃到一半中途又来人,这种情况才不会讲究。

    杨子一听自己也有肉吃,积极得不得了,这可是烤羊腿啊!只有偶尔过年才有得吃,没想到现在就能吃到,锅子里的螺蛳猪蹄都没那么诱惑人了。

    在温饱都有些难以达到的时候,一坨子肉比什么都要吸引人。

    烤肉的香味越来越浓,就连常昱也有些按耐不住了,螺蛳猪蹄他吃的是回忆,这鹿腿绝对就是新鲜了。上辈子虽然物质丰富,可野鹿他还真没有吃过。他家里虽然很富足,但是野物他吃得并不多,肉类也都是常见的那些。

    鹿腿和羊腿肉慢慢被烤出油来,油汪汪的让人更加眼馋,时不时滴到柴堆里,把火瞬间弄大,惹得杨子一直在那叫唤。

    “小叔,大哥,好了没有啊?”杨子忍不住问道,从羊腿架在火上开始,他隔一会就问一次。

    槐子很耐心,总是会认真回答他,“还有一会就好了,你记得看那边炉子的火,不能烧得太大了。”

    杨子舍不得挪开自己的眼睛,枣儿笑道:“没事,这边有我看着呢。”

    杨子顿时乐了,继续紧紧盯着烤羊腿,好像一个眨眼羊腿就会飞似的。

    羊腿终于烤好了,常喜乐用刀将肉分别切到三个盘子里,一份多些,另外两份少些。多的则给年纪大些的槐子,他干活干得多,也就更容易饿,饭量比另外两个大不少。

    没等槐子开口,常喜乐便道:“你是要干活的,吃饱了才有力气。这么多肉呢,又不是故意亏着杨子和杏儿,是他们确实吃得没你多。”

    枣儿也道:“是啊大哥,我和杨子都吃不了多少。”

    杨子虽然可焦急,却也耐住性子连连点头,“是啊是啊,要是不够我再问你拿,这不是还有吗。”

    槐子这才接过那份多,杨子顾不得烫就吃了吃了起来,一边那哈气,一边不停往嘴里塞。

    “好吃!太好吃了!”

    常喜乐摇头笑了起来,常昱早就等得不耐烦,不停摇晃常喜乐的胳膊,瞪圆眼睛一脸不高兴。

    常喜乐点了点他的脑袋,“少不了你的。”

    鹿腿这时候也熟了,常喜乐因为不太清楚这玩意,又见那么大一坨就故意多烤了一会。

    “喏,拿着吃吧,小心烫。”

    常昱却不怕,猛的抢过来,嘴巴一张刚想咬下去却突然停住了,将鹿腿推到常喜乐面前,吚吚呜呜的哼唧了几声。

    常喜乐也没有客气,用刀剥了一些,也开始啃了起来。

    虽然没有放什么佐料,味道却还算不错!

    常昱这才拿着比自己头还大的鹿腿啃了起来,一会就啃得满脸都是油,跟那边的杨子一样,吃得那叫一个香。

    烤肉还有螺蛳猪蹄煲的香味惹得不少人都望过来一探究竟,只是没有下工,只能干瞪眼。

    常喜乐一行人只当看不见,吃得肚儿圆这才停下来。

    杨子一脸满足道:“我长这么大都没有吃得这么痛快过!”

    虽然他们偶尔也有肉吃,尤其过年过节的时候,可家里人多,分到自个碗里就没有多少了。哪里像现在,肉能吃到饱,简直太幸福了。

    常喜乐也十分满足,太阳很好,这里风又大所以并不会觉得很炎热,现在吃饱喝足很想躺下来睡一觉。常昱也乖巧的依靠在他身边,吃太撑,不能在让拱在怀里,否则就得压恶心了。

    有人懒洋洋也有人勤快,槐子和枣儿吃完没个停,在那收拾着。吃完留下残渣实在不好看,牛车也得牵到林子的阴凉处。一来省得晒坏了,二来也是不让车上的鹿和羊太显眼,否则一会来人还以为给他们准备的,让人空欢喜一场。

    叮叮叮——

    工地上的铃铛被敲响了,民夫们都停下了手里的活,朝着常喜乐附近的营地走来。

    常喜乐见走得比较近了,连忙打开了砂锅盖子,浓郁的香味迎面扑来,简直能把人冲倒。这味道可比烤肉味还用浓郁得多,瞬间让人口水充满口腔。

    这次要应付的人多,还都是能吃的大汉,所以里头的料比之前多得多,再加上第二次制作,常喜乐更熟练,那味道更加好,香味也更加浓重了。

    这个位置是常喜乐仔细观察周围环境决定的,地方就在顺风口,而且通往工地也没有遮掩。

    浓浓的香味飘散在空气中飘散,钻进饥肠辘辘的民夫鼻子之中……

    “他娘的!这是什么味道,怎么这么香啊!”

    “难道朝廷见我们太辛苦,这是要给咱们加餐?”

    “美得你,现在大中午的,有干粮吃就谢天谢地了,还想得寸进尺啊!不过这真他娘的香啊,是做给大人吃的吗?我听说大人好像胃口不佳。”

    “大人也不在这头啊。不成,我得瞧瞧去,看谁这么缺德,弄这么香的玩意,是故意馋人呢!”

    “我带着干粮凑近点吃,就算吃不上,闻那味道我嘴里也更有滋味。”

    走在前头闻到味道的民夫不少人走了过来,一走近更加扛不住了。可是他们见到常喜兴的打扮顿时不敢靠得太近,潜意识里对读书人有着敬畏和隔阂。

    槐子牵着杨子走向这群人,礼貌问道:“大叔,你们知道我爹常喜兴在哪里吗?我们是桃源村的。”

    有个热心的长得十分瘦小的汉子从人群里挤出来,“桃源村?他们那波人在另一头呢,你爹叫常喜兴?我去给你叫过来!”

    说着一溜烟就给跑了,好一会大家才反应过来。

    失策啊!他们要是把人找过来还不怕蹭不到吃的吗!这小子太狡猾了!

    常喜兴一听他儿子找他,顿时明白是怎么回事,来之前常喜乐就跟他打过招呼。常喜兴叫上几个好兄弟,一同往那里赶。

    报信的人一路叽叽喳喳说道方才那香味有多么多么的诱人,他是个口舌伶俐的,说得大家口水直流。可当大家凑近闻到味道的时候,才知道报信的人说得都谦虚了!这味道也忒香了啊!这要馋死个人啊。

    人劳累饥饿的时候本就什么都觉得香,就算是萝卜丝也能吃出鱼刺的味道来,更别提这东西是真的好。民夫一天劳作十分辛苦,哪里受得住这味道。就算吃不着,闻一闻也痛快。

    所以,等常喜兴一行人到达常喜乐他们所在地方的时候,那里已经围了一群人。

    这么多人他们可怎么挤进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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