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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我们的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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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缘分到来并不都是美好的。人与人的不期而遇,到相识、相知,一定承载着上天安排你们相遇的缘由。

    我和周毅的相识相知,就像白水中染上的果汁,一点点,一寸寸的慢慢变的有味道。

    收到录取通知书时,我对自己的高考成绩并不是很满意,社会学专业,我不喜欢。因此,进入Z大的第一天我就发誓要争取转专业的机会。为了让自己能学得更多的专业知识,我开始了每天疯狂的泡图书馆,就是在那个时候我认识了周毅,一个同样很喜欢泡图书馆的男生。

    每天早上在图书馆门口排队等开门、排队领书卡、排队还书,甚至排队抢桌子,这个高高瘦瘦,很喜欢穿白衬衣的男生总是出现在我的视线。他不喜欢说话,头发朋克却不邋遢,喜欢靠窗的角落,喜欢看外文书和名人自传。看书的时候喜欢一手抵着额头,另一手飞快的转笔,细长的铅笔在他灵活的指尖像翩翩飞舞的竹蜻蜓。

    他看书的速度很快,或蹙眉、或微笑,时常会在一个类似电脑笔记本却又小很多的电子屏幕上点来点去。吴琳琳说那叫平板电脑,在那个时候平板电脑几乎是超级土豪才有的装备。

    他总是独来独往,从不与人交谈,即使有人跟他打招呼,他也吝啬给与微笑,本是很低调很普通的学生,对我来说却是很耀眼,耀眼到每次相遇都会吸引我的目光无法离开。我跟李叶说,图书馆男生都没有他又魅力,李叶听完要帮我去打听,可接连多日均没有收获,李叶说这个男生就像是迷一样。

    和周毅的第一次交谈是在一个雨天。马上面临换转专业考试,宿舍又实在不是备考的好地方,中午吃完饭我冒着雨去了图书馆,天气原因,图书馆的人很少,在二楼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从背包里拿书的时候,不小心拽出了手机,“哐珰”,随着手机外壳与地板的猛烈撞击,手机电池和外壳“解体”了,安静的图书馆突然发出响声,实在是非常罪恶的一件事,我瞬间成了焦点,一边小声对周围人说着“对不起”,一边蹲下身去捡散落一地的手机零件。

    放好电池后尝试着开了几次机,摆弄了半天,但总是黑屏,我泄气的低着头,用拳头轻锤脑袋,“真是够白痴了,手机坏了,这下惨了。”手机是老爸为了奖励我考上Z大,趁着商场大减价,花了一个月的工资买了两个,我和哥哥每人一部。在当时是属于最普通廉价的款式和机型,但毕竟是我平生第一次接触的高科技电子产品,所以很是珍惜。

    正在我懊恼不已的时候,一支修长白净,骨骼分明的手,从我手里抽出手机,快速灵活的卸下电池,用碳素水笔在手机上捅了几下,又用橡皮擦了几下电板,按上电池,伴随着和旋的铃声,手机奇迹般的“复活”了。

    “喏,手机好了。”

    我循声而望,呼吸一紧,目光在见到他脸庞的那一刻定格,是他,那个迷一样的白衣男生。

    “宗之潇洒美少年,举觞白眼望青天,皎如玉树临风前”。此刻蹲在我面前的他,眼眸柔和却又摄人心魄,面如温玉夹有眉宇凌然,一席白衣,犹如古代的温婉君王,谁说柔美白希,只是对女人肌肤的美赞?谁说优雅淡然,专属于女生气质的褒奖?这样或那样的美好词语我都可以毫不不吝啬的形容他。好不夸张的是,他是我见过除了儿时那个漂亮男孩以外,最好看的男生。

    双手已经不受大脑控制,我动作迟缓的接过手机,目光却毫不掩饰的一直注视着眼前的人。

    “手机不是正品,手机店自己拼的,电池接触不良。”白衬衣男生缓缓站起,转身离开。

    “等等......”谢谢。白衬衣男生停下脚步,转过身来,双手插进裤兜,双眼散漫且不屑,瞥了一眼桌上的手机,丢了句:“垃圾手机,用着很危险。”

    正时,顺窗飘进一阵轻风,朋克的头发摇曳起来,露出右耳骨上的耳钉,简单的白钻,镶嵌在银色的底托上,即使没有阳光也那样的耀眼闪亮。我怔住,这个男生是如何将放荡不羁和翩翩优雅运用得这般浑然天成。

    时隔多年,那个阴雨天的图书馆,我与他的相遇,那双修长的双手,那个耳钉,那纤长却不羁的身形,都让我难以忘怀。每每遇到穿着白衬衣的男生,我都会驻足打量,并在心底与图书馆男生做比较,最后得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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